第一,强化架构,建立完善普查组织体系。
为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津政办函〔2020〕50 号)文件要求,2020年8月31日成立南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聂伟迅同志任组长,部署全区普查工作。同时,2021年1月19日筹措普查工作协调组、技术组,充分发挥在普查试点和全面普查实施中的综合协调和技术研发与统筹作用,保障我区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此外,各成员单位明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联络员,建立联络群,加强部门沟通联系。
第二,重心前移,有序部署普查准备工作。
2020年11月10日,区应急局组织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等15家成员单位及12家街道办事处,召开南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部署会。会议明确了工作目标,包括获取主要灾害致灾信息、重要承载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并以此为基础,科学预判趋势,形成防治区划,建立指标体系,衔接数据库指导工作。会议对摸清六类灾害、六类承载体、两个层面(年度灾情、历史害事)等工作任务进行培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成果要求推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第三,强化技能,高效完成普查测算工作。
11月中旬,区应急局邀请市灾险普办技术组相关专家对区应急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等主要牵头部门开展资金测算专题培训,解读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量和资金测算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收集梳理业内数据资料、设计工作路径、根据路径计算工作量等。经过多次、多方研究论证,2020年12月28日上报区政府《关于开展南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请示》,拟将普查工作资金投入1025.62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该请示得到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一致同意,区应急局将密切联系市灾险普办和有关部门,按计划和区领导要求持续推进落实。
第四,系统谋划,科学编制普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各项普查任务,保障全面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区应急局对标国家、市普查办工作部署,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总体要求和《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分工清单》,与市灾险普办专家组开展调研论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南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初稿),目前处于论证完善、征求意见阶段,形成定稿后将邀请相关专家和部门进行权威解读。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国家及市普查办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靠前谋划,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职能,扎实稳步推进全区普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