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工作视频会议天津分会场会议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定于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时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刘伟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谋划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持续深化重大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会议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1305)
1.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分管负责同志;
2.危化监管处全体人员,网信办、调查统计处、执法监察总队、化学品登记中心、相关人员;
(二)区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
各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全体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视频系统调试的相关人员,于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开机准备,做好视频设备开机调试工作;
(二)请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驻留史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会议请全程佩戴口罩。
2021年1月13日
(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2805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