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梳理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涉及
法定评价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区应急局:
为实现专项整治法定评价项目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按照局领导在6月7日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要求,市局规划发展处梳理了1号令实施以来我市法定评价项目清单,并按照区域进行了分类,现下发给你们。
请各区在此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七)有关说明及附件9备注要求,梳理1号令实施以来该清单以外由各区应急局、审批局审批备案的法定评价项目(主要是由各区负责的建设项目类、带储存的经营许可类、使用许可类和法定需要到应急部门备案类项目),统一汇总填写到附件9中,作为各区本次专项整治法定评价项目全覆盖清单,并做好后续全覆盖检查工作。该清单于6月30日前报市局规划发展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邮箱ghfzc@tj.gov.cn)。
附件:各区法定评价项目清单(通过协同发送至各区应急局)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2805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