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
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安全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强化安全评价机构落实服务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安全评价技术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津应急〔2021〕18 号)安排,市应急局将举办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业务培训会,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2日(9时至17时)
二、会议地点
天津市安研应急技术中心(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一期二号楼)
三、参加人员
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发展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我市注册的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和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埠安全评价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约100人。
四、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为:1.通报近期安全评价机构执法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和约谈、处罚情况,提出本次培训的具体要求;2.《安评系列导则修订相关情况》;3.《安全评价报告过程控制》;4.《安全评价机构内部管理要求及机构分级评定标准解读》。(详细安排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市应急局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当天午餐由天津市安研应急技术中心食堂供应(标准30元/人),以自愿为原则,费用由供应方收取。
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会场前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在会场内间隔就坐。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近期出入全国中风险地区以及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
请参会安全评价机构于2021年7月1日12时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ghfzc@tj.gov.cn。
附件1:参会回执
附件2:安全评价机构业务培训会活动计划表
(联系人:刘志海 联系电话:28051619)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