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增项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安全评价资质增加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事项先后进行了现场审查、综合审查。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行政许可原则,现将拟批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单位名称及业务范围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在此期间内对公示的评价机构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7日前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递交书面反映材料。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附件:机构名称及业务范围
(联系人:刘志海 电话: 28051619)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