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关于拟确定为化工、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的公示
(2024年第三批)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现场评审及评审组织单位复核等程序,拟确定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详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3日始至3月2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书面向我局(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要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本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及电话。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4年第三批)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刘明东;电话:28051669)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2024年第三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型 |
1 |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 |
2 |
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 |
危化 |
3 |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 |
4 |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第四分公司 |
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