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本市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端正安全评价机构的执业态度,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市安全评价机构签订《安全评价机构承诺书》。
通过签订《安全评价机构承诺书》,明确机构在资质保持、过程控制和规范从业的主体责任,夯实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机构管理中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机构人员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促进我市安全评价机构健康发展。
下一步,本市安全评价机构将围绕承诺事项开展自查。市应急管理局将重点检查安全评价机构承诺事项自查情况,对自查工作不开展、自查不认真的机构将进行警示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