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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9-19 08:47

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19日至20日我市及海河流域将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强降雨主要集中在19日下午至夜间,20日中午前后降雨趋于结束。全市平均降雨量40~70毫米,东南部地区100~12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20~30毫米;其中,中心城区40~60毫米,蓟州区30~50毫米,滨海新区60~90毫米。海河流域南部至东北部平均降雨量 40~80 毫米,局地 120~180 毫米。据海洋部门预报,受出海气旋影响,19日白天至20日凌晨,我市沿海将出现50~130厘米风暴增水,部分岸段将出现达到当地蓝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按照《天津市防汛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会商决定于2021年9月19日9时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区各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极端强降雨应急机制要求,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市区分部组织水务、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做好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闭工作。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各区防指将加强河道险工险段、下沉地道、下穿立交桥、地下隧道、地下空间、危陋房屋等重点点位巡视检查,就近预置排水、隔离设施设备,随时做好封控准备。蓟州区防指将紧盯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位,提前做好景区、农家院关闭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准备;滨海新区防指将密切关注潮情变化,强化海堤交通口门、港口码头等重点部位巡视巡查,落实船只回港避风和人员避险措施。


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们:

我市于2021年9月19日9时启动防洪Ⅳ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安全度汛,特提醒广大市民做好防汛准备。

1.关注天气预报和防汛相关信息,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2.避免到河、湖、池塘等水域休闲游玩,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和劝导,不要翻越警戒线,尽量远离水面,遇深水要绕行。

3.出行时遇暴雨天气,要注意观察,避开路面上的各种窨井、沟渠等。

4.驾车路过低洼地区或下沉路段时,一定要一看、二慢,注意警示标志,服从交警指挥,考虑绕行线路,切忌冒险涉水。

5.发现险情或遇到受困危险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及防汛部门反映和寻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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