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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9-23 15:3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市领导决策部署,推动全面调查工作深入开展,日前,我市召开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市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通海出席会议并对完成当前阶段普查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市普查办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魏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风险普查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两个至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区、各部门要把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贯彻国务院普查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卡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会议强调,各区、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高效推进全面调查阶段各项工作。一是借鉴试点经验,完善组织实施模式。按照“普查办组织统筹、行业部门纵向负责、第三方技术指导、基层力量广泛参与”的实施模式,加快建立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督导落实等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质控责任,严格把控数据质量。要把“质量第一”理念贯穿到采集、质检、核查等各个环节,全流程把控,实现数据源头有保证、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对比。三是强化技术统筹,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技术团队在技术统筹推进把关、标志性成果总结凝练、数据质量审核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普查工作技术上横向协调、上下协同。市级各行业部门要组建专项技术团队,对本行业普查工作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四是统一规范标准,合理使用技术支撑团队。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市“1+3+11”实施方案和48项调查类技术规范完成各项普查任务,绝不能私自降低普查要求,要避免责任转嫁和越俎代庖,坚决杜绝“一包了之”,把普查工作简单当成“交钥匙工程”等问题。各级普查办不能大包大揽,代替其他部门招标或购买服务。各区、各部门要规范购买服务行为,根据任务执行需要,依法依规自主选择承担任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五是压实关键环节,确保数据资料安全。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普查数据按三级等保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加强对普查数据和档案的全流程安全保护。

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共62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区普查办负责和各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486人在各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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