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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四阶段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2-24 09:16

为扎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2月23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四阶段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和刘鹤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通报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情况,对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核心任务,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着重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和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治理力度,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年共排查整治隐患250003项,责令559家企业停产整改,吊销企业3家,关闭取缔8家,对6337家企业展开警示约谈,实施联合惩戒95家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督导检查企业152033家,督导督办重点问题24199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巩固提升”,也是“收官之年”,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和法规标准,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展现专项整治成效。

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要抓住重点、全力以赴,坚决圆满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一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底线思维,紧紧盯住重大安全风险集中的行业领域、易产生新问题新风险的新产业新业态、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企业,统筹用好《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各项政策措施,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管控措施落细落实。二是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巩固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和企业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消防、特种设备、长输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风险实施动态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三是对标对表任务清单,推动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补齐短板。凡是《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应建立运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度规范以及各类信息化平台、系统、项目、工程等,要按期完成。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好规划立项、建设报审、颁布实施、运行上线等各环节责任,严格把控推进进程,确保每项既定任务都能够按时限、按要求高质量实现闭环。四是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作用。要深刻总结整治成效和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症结根源,明确时限、细化措施、强化跟踪、注重实效,确保各项问题解决到位。要加强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工程完成情况的督导推动,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效果。要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运用行刑衔接等相关措施手段,加强执法惩处,以严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组织媒体以“回头看”形式跟踪报道三年行动的落地落实情况,重点宣传推广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重要成果,进一步展现专项整治成效。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市应急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区设视频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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