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2021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抽调9名局级领导干部及36名业务骨干、16名安全专家组成9个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教委4个委局和16个区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
巡查期间,巡查组紧紧围绕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一主线,聚焦危险化品管理、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巡查中,先后调阅资料19290份,开展个别谈话114人次,受理群众举报80件,延伸巡查77个街镇(园区)、82个区属委局,明查暗访生产经营单位157家。
近日,各巡查组分别向被巡查单位进行了反馈。各被巡查单位对反馈的问题坚持照单全收,积极推动整改,巡查发现的1521项问题隐患已整改1513项,其余8项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经巡查,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六必”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有力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21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连续第三年实现了“双下降”,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河北区、宁河区全年未发生工矿商贸死亡事故。
2021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总结业经市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同意。下一步,全市各区、各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结合本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危险化品、燃气、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以及仓储物流、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