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机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调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王通海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朱智峰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宋 国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焦 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殷学武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荣山 市应急管理局副巡视员
成 员:李永建 朱桂水 褚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发展处(研究室),李永建兼任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天津建设的重大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二)审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年度使用计划;
(三)督促检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支持方向和重点;
(二)收集整理项目申报资料,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合规性审核;组织、监督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资料进行专家评审,并确定支持的项目及金额;
(三)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
(四)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年度资金计划,并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工作;
(五)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六)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情况,及时编制工作动态、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等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及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七)负责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并整理上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开展情况的各种文件、资料,建立规范的专项档案;
(八)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九)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1月22日
(联系人:杨文弥;联系电话:2820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