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2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对下列企业(名单见附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通告注销。各有关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2020年第一批)
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 第2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对下列企业(名单见附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通告注销。各有关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2020年第一批)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