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33号
为更好地服务天津安全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智库作用,依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津应急〔2020〕16号)规定,经广泛推荐、审查和公示,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聘任安明华等397名同志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第一批)。聘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名单(第一批)
2020年10月29日
2020年 第33号
为更好地服务天津安全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智库作用,依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津应急〔2020〕16号)规定,经广泛推荐、审查和公示,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聘任安明华等397名同志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第一批)。聘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名单(第一批)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