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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津安办〔2019〕10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21 10:22


津安办〔2019〕10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近日天气回暖,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可能导致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各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    

有限空间包括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存在缺氧窒息、硫化氢气体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极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周密部署,针对辖区、行业内企业特点制订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协调解决有限空间监管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    

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承发包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当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在作业过程中,发包单位要严格审批管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确保承包单位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的化粪池、电梯井、二次供水池、隔油池、污水池等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巡查,设置明显警示标示,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处理。提倡将管网维护、疏堵、管道拆堵作业等危险作业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实施。    

(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限空间作业是高风险作业,作业环境情况复杂,安全设备设施要求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对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投入,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检测、通风、长管呼吸器、安全绳等防护设备,进一步提升一线作业队伍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加强对作业人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线作业队伍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率达到100%    

(三)全面规范作业行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规范作业行为,严禁以发包单位审批代替本单位内部审批,要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作业要求,即: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严禁作业;作业场所未经检测和通风,严禁作业;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严禁作业;无应急救援设备,严禁盲目施救。确保一线作业队伍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快速、有效、科学、安全施救。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    

(一)突出重点领域检查。各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按照四铁要求,加大对违章作业的单位行政处罚和曝光力度,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追责和约谈,以严执法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建筑、电力、通信、供暖、供气、水利、环卫、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和工矿商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摸清企业底数,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加强分类监督指导工作。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各区、各部门要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订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对作业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是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是否已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机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配足,是否落实作业现场专人监护,是否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预案演练等。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多渠道拓宽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水平,集中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下大力气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引导、支持、鼓励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专项作业证;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电视等媒体资源,制作一些易于传播、接受的新媒体素材和宣教材料,进一步拓宽宣教渠道和提升宣教质量,推进有限空间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安全意识;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纳入到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水平;树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和作业样板,以点带面,逐步引导有限空间作业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请各区、各部门于每季度月末30日前将有限空间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每季度工作总结(电子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    

2019320    

(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28208790    

电子邮箱:zhangjianqiang@yjgl.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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