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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近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津安办〔2021〕2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1-11 20:41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近期小火亡人

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居(村)民住宅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据统计,1月1日至9日,全市共发生亡人火灾6起,造成7人死亡。具体情况为:1月1日11时53分,河东区东惠家园2号楼2708室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男,58岁);1月6日6时31分,河东区文宫里8号楼4门302室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女,81岁);1月6日15时29分,北辰区佳园北里46门404室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男,56岁,经调查了解该死者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1月8日4时44分,河西区景福里50门401室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女,72岁;女,40岁);1月8日9时38分,蓟州区东施古镇柳子口平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女,79岁);1月9日9时50分,宝坻区牛道口镇庞各庄村平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女,90岁)。具体火灾事故原因及财产损失正在调查统计中。

对此,市领导高度关注,并相继做出批示,要求认真排查原因,开展整改防范工作,防止亡人火灾尤其是“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各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要求,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实抓细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确保“小火亡人”事故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实施精准防控,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高发态势。各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本区消防安全形势,通过召开研判分析会议,深刻吸取亡人火灾教训,找准摸透“小火亡人”火灾多发的突出问题和根本症结,拿出针对性有效举措。要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老幼病残、鳏寡孤独”家庭的检查指导,核实完善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台账,同时要建立受疫情影响子女无法归家造成的留守老人底数台账,组织落实“邻里守望”制度,开展“结对子”“一对一”帮扶活动,督促居(村)民委员会定期进行电话提示火灾风险、上门宣传消防知识、入户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和方案。同时,强化对企业单位设有夜间人员住宿的值班室、传达室及未纳入集中供热住户的消防安全排查,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各区要持续推广应用独立感烟报警探测器、智能灭弧装置、电气火灾监控、智能电动车充电等装置,并纳入为民办实事、棚户区改造和养老助残等项目,特别是针对生活不能自理人群及独居老人优先选用联网型简易火灾报警探测器,通过手机平台向监护人以及社区网格、物业管理、邻里互助等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实现早期预警功能,切实发挥技防作用。

二、要夯实末端责任,持续完善消防安全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各区、各单位要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防工作的同时,针对九小场所、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棚户区、飞地等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全科网格工作和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与宣传培训,切实打通消防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三清三查”(即清理疏散楼梯、通道、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电动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封堵不严及堆放杂物问题;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住建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加强施工现场住宿用房消防安全排查;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违章建筑排查与治理;公安派出所要在“万名民警进百万家”活动中加强对九小单位、社区、农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区要强化政府专职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力量巡查作用,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值班值守、巡逻检查,特别是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要注重宣传教育,不断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各区要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结合社区消防宣传栏、楼宇电视等媒介,结合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及时向市民群众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以及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各街镇、居(村)委会发动基层网格管理力量和社区(农村)消防志愿者队伍,走街串巷、登门入户开展针对性、警示性宣传。各级部门要结合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重点深入“老幼病残及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家庭开展入户宣传、上门培训,特别是指导监护人员、周边邻里提升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方面能力。同时,要针对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提示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

2021年1月11日

(联系人:王  岳;联系电话:27330119转8613;

          陈建洲;联系电话:2805166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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