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防指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工作部署会议和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底”到底、极限思维到“顶端”的理念,督促极端强降雨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治等工作落实到位,全面夯实安全度汛基础,市防办定于近期组织市防指检查组(名单见附件),分10组包区开展新一轮防汛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0日至20日。
二、检查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①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汛包保责任人公示及履职情况;②行洪河道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重点防洪工程点位“行政、管理、技术”三个责任人公示及履职情况;③极端强降雨天气防汛应急处置实施和29项极端强降雨应急机制防范点位责任人履职情况。
2.预案方案落实情况。①险工险段、蓄滞洪区、水库、低洼积水片、山洪灾害和风暴潮威胁区域“一处一预案”落实情况;②城市内涝转移安置方案编制开展情况;③对标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开展预案方案培训和演练情况。
3.重点部位措施落实情况。①地铁建设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铁路建设工地、涉水在建工程等在建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②行洪河道、水库塘坝、蓄滞洪区和海堤、山洪沟、闸涵泵站等水利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③交通运输、市场供应、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④防汛避险自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预警信息和防护提示信息发布、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机制落实情况,地道积水自动监测预警和逃生梯建设情况等。
4.指挥救援体系建设。①信息共享、联合值守、会商研判等多部门工作机制建立情况;②防汛抢险队伍查勘对接、联合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③卫星电话和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等水上救援物资以及决口封堵机械设备、抢险工具储备情况;④下沉地道“逃生梯”和积水自动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防汛检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形式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与集中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组承担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的单位,会同被检查单位制定具体检查活动安排方案,报组长审定同意后,以市防办名义下发。
2.请各区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做好迎检工作,提前组织准备好相关材料。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3.请各组认真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一般问题要求立整立改,重大问题提请市防指下发防汛隐患整改表,定期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总结防汛检查情况,于6月3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经组长同意后通过天津市防汛文件信息传输系统发市防办。
附件:2022年市防指检查组分组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万益;电话:2805187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