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0-0108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执行《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各项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安全天津    

(一)强化安全生产,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训词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主动应急,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起数和人数双下降。    

(二)坚持主动应急,全力打造协调高效的应急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重要训词精神,按照鸿忠书记、国清市长和顺清常务副市长到市应急局调研的指示要求,主动担当、主动协调、主动指挥,圆满完成了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4个指挥协调机构和13个相关职能的划转工作,较好界定了“防”与“救”的职责,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组织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天津市防汛预案等专项预案,就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灾害防治等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演练等协调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要节点视频调度、动态分析研判等机制,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世界智能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要节点的应急保障任务,筑牢了首都“政治护城河”。完成了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项目立项工作,项目建设正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区两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等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规范。市政府印发《市安委会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健全完善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同志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顺清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以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等42个单位负责同志为委员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16个区和18个市安委会重点部门签订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利用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责任体系。    

(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典型案例曝光、处罚情况通报等制度,16个区消除了“零执法”、“零处罚”现象,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全市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消防、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共检查单位23万余家次,督改事故隐患20余万项;组织全市开展为期四十天的“保安全迎大庆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全市检查企事业单位13万余家次,发现隐患11余万项,截止9月30日隐患全部清零,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坚持综合施策,努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着眼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建立了天津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市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拟定天津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分工方案和项目清单。修订印发《天津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深入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在汛期5次较大范围强降雨和“利奇马”台风处置工作中,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实现了平稳度汛。开展了“2019年山洪滑坡灾害应急演练”,完成了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调研,强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强了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组织各区、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天津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大培训,有力增强了相关人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大讲堂”12期,深入学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安全发展论坛”、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应急之星”宣传、隐患整改专题行、媒体报道专题行等活动,凝聚起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解决行政争议    

自2018年“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专线从“8890”政府便民专线迁出,对外独立运营以来,我局严格以“民生无小事”为工作宗旨,“为百姓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类非法违法问题的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主动协调各举报办理部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涉及安全生产类投诉举报事项5000余件,切实消除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制定《市应急管理局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晰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建立信访事项转送及交办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受理信访事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坚持依法治安、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要求,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为契机,制定出台了应急管理系统《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贯彻制度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中小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层层传导到岗、到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二是“大应急”格局尚未完全确立。一些职能部门对自身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责,认识不到位,落实不积极、不主动,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应急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增加,但人员尚未到位,尤其是安全生产执法专业力量不足。监测预警和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综合预警能力仍需加强,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层层压实党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压实到企业负责人,压实到车间一线、班组一线、工作岗位。全力做好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上位法修改,完成《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等制度规定调研和起草。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管理系统,完成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认真贯彻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严肃处理,始终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推进灾害事故防范救援及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工程和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加快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落实应急管理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持续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2020320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