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废止39件、宣布失效16件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规范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05年以来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年审的通知》等39件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关于加强外埠进津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等16件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附件:1.废止的3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1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