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关于“两会”期间开展重点金属
冶炼企业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丽区、津南区、北辰区、静海区、宁河区应急局,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强化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在全国“两会”期间对四家重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督导检查每家企业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具体时间由督导区局与被督导企业属地区局协商确定。
二、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区域交叉方式进行,分工如下:
宁河区局负责督导东丽区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北辰区局负责督导东丽区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津南区局负责督导宁河区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静海区局负责督导津南区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督导组组成
督导组组长由负责督导的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本局安全监管人员和3-4名金属冶炼专家作为组员参加督导组。
四、督导内容
1、督导钢铁企业落实2020年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见附件),逐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督导钢铁行业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部署开展情况;对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检查要点表》(见附件),逐项督促检查20项要点落实情况;
3、核查被督导区应急管理部门对钢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督导组对现场检查过程要留有影像资料,由专家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形成文字记录并签字确认,督导组应将影像资料、文字记录转交被督导区局。各督导组要及时汇总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15日前报市局。
2.被督导企业属地区局要积极配合。对督导组查出的问题,属地区局应安排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相应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3、被督导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在被督导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主动查找隐患,积极整改隐患。对督导组查出的问题坚决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4、市应急局将根据本次督导工作情况,在年底对有关区局给予相应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应急局将采取约谈或向被督导区政府印发督促整改函的方式,有力促进隐患问题的积极整改。
附件:重点事项表
2021年3月3日
(联系人:马俊杰;联系电话:2805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