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年应急管理部门向社会力量
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21年应急管理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应急管理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