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借力助推我市应急管理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依据应急管理部有关通知,请各单位结合工作需要,积极开展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可支持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项目主要有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详见附件:《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森林防火方向及草原防灾方向),分别用于支持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专业队伍、航空护林站等)、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申报程序
各区应急管理局申报项目,由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而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局本级申报项目直接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所报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应急管理领域问题短板,对本单位建设任务认真梳理分析,对符合中央预算政策支持的项目积极申报。要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交流沟通,按照专项支持范围和基本程序,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推动项目及时获批,努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依据有关通知,年度投资计划应于9月15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完毕。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2.《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杜红春 联系电话:2805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