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应急局关于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2-0005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应急局关于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

安全警示提醒的通知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夏季历来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6月8日,广东省茂名石化化工分部裂解乙烯中间罐区进料泵区域发生泄漏着火事故,造成2人失联,1人重伤。这是茂名石化在2021年“3.15”闪爆事故、2022年“3.30”火灾事故后,发生的又一起火灾事故。6月16日,甘肃省兰州新区滨农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爆炸,造成6人失联,8人受伤。事故暴露出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不到位,重大风险管控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

根据近期我市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仍存在较多隐患问题,市应急局向全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教训,由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逐条逐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该处罚的一律上限处罚,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附件:安全警示提醒函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