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普法办关于建立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4年4月25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重点普法 任务 |
重点普法 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人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
完成时限 |
预期目标 |
1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市应急局全体人员 |
办公室、机关党委、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分别负责 |
全年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
2 |
学习宣传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应急局全体人员 |
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分别负责 |
全年 |
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全局干部的宪法学习和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活动。 |
3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 |
社会公众 |
新闻宣传处、灾害救援处牵头,指挥中心、教育训练处、政策法规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
全年 |
此项纳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印发《2024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重点宣传项目。 组织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结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防灾减灾救灾重点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加强防灾减灾意识。 |
4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
社会公众 |
新闻宣传处牵头,政策法规处、教育训练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
全年 |
此项纳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印发《2024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重点宣传项目。 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结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重点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
5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
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 |
各执法处室负责 |
全年 |
结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相关人员应急管理法治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6 |
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法治宣传教育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应急局全体人员及社会公众 |
新闻宣传处牵头,灾害救援处、指挥中心、危化监管处、教育训练处、政策法规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
全年 |
进一步加强全媒体普法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塑造应急普法品牌。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和“森林防火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以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的方式,组织主题宣讲、现场咨询、警示教育、参观体验等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宣教活动,切实提升基层群众应急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
7 |
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 |
1.中国共产党党章 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市应急局全体党员 |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新闻宣传处分别负责 |
全年 |
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把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组织生活重点内容,以学习贯彻新印发、新修订的各项党内法规为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加强党规党纪宣传,通过局“一网双微”定期发布新印发、新修订党规党纪的解读,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对党内规章的理解和认识。利用局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及相关警示案例,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