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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9-18 10:27

各区、委局、集团总公司:    

我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建立以来,提高了评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了评委会的综合评价水平,使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得到不断发展与完善。但近几年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和退休等原因,部分专家无法继续参加评审工作,对职称评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评委会队伍建设,按照我市评委专家库建设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拟对我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区、委局、集团总公司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二、推荐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造诣较高,知识面广,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3.坚持原则、学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执行国家及我市评审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保守秘密,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4.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担任本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两院院士和办理了延长离退休年龄手续的突贡专家、特贴专家、授衔专家可适当放宽。    

5.已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推荐入选评委专家库。    

6.行政领导原则上不推荐入选评委专家库。    

三、推荐程序    

请各区、委局、集团总公司按照上述条件推荐专家库成员,填写《评委会和专业评审组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19927日前报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公室,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调整后的评委会专家库成员经报市职称办审核批准后,反馈各推荐单位。    

四、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出发,为建设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111129室(邮编:300060    

联系电话:2820876328208709(传真)    

电子邮箱:tjajrenshi@126.com    

附件:    

天津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    

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9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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