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础处
会同市相关部门和各区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在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外)、市属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外)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本市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考核工作,负责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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