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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区安委办出台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承诺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0-12 14:43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解读、宣贯培训、排查整治工作。8月6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硬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查尽查、应报尽报”。

为有效打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的难点堵点,全面打消企业、行业部门和属地街镇的担忧顾虑,区安委办主动学习陕西等地先进经验做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定《西青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承诺管理制度》。明确强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不予实施行政处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或不报告,已报告但未制定整改方案、未作出公开承诺或承诺事项未落实的,经执法检查发现后依法依规实施“一案双罚”。同时从适用对象、承诺时限、承诺要求等6个方面对制度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说明,帮助辖区企业、街镇部门进一步理解、掌握、运用。

下一步,区安委办将全力推进、深入贯彻此项工作,通过制度力量,扭转我区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不足的局面,让企业大胆查、部门放心报,有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切实提高我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重大事故隐患自主排查、公开承诺、全员监督、切实整改的闭环管理,完成我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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