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应急管理系统法治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做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和安全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安和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2021年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安”。
二、宣传重点及时间安排
2021年法治宣传周从12月1日开始,至7日结束,其中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活动内容
法治宣传周期间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全市应急系统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形式,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运用广告电子屏、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应急管理局将设计制作主题宣传品下发至各区,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
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生产津门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深入企业进行采访,重点针对新安法修订的内容,采访执法人员、区应急局、企业负责人,推动基层学法用法工作。同时联合天津电视台科教频道、天津应急广播联合开展“以案说法”主题宣传活动,邀请法律专家、相关领域专业人士走进直播间,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制作警示教育专题视频。各区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将推进应急普法“五进”,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特色的“送法下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活动,组织媒体跟踪执法检查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应急普法作品征集活动
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海河传媒集团开展应急普法征集活动,征集活动从2021年12月到2022年3月,2022年1月到7月为集中展播时间。一是在今晚报组织开展“身边的应急故事”有奖征集活动,围绕法律法规的落实、身边的应急事例等内容在全社会征集与应急管理普法相关的生动故事,并在今晚报专栏展播。二是在津云开展“应急普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活动,突出新法修改亮点,面向各类企业、各级执法部门开展微视频征集活动,并在津云平台展播。各区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带动各基层单位,共同讲好身边的应急故事。
(四)持续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一是在市应急局官方网站开设“应急普法”专题页,汇总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内容,持续更新普法活动和行政执法动态消息。二是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有奖答题活动,制作H5答题页面,在腾讯平台持续宣传推送。三是利用官方微博开展#依法应急#宣传活动,推出主题宣传海报,刊载体会文章,在新浪天津平台定向推送。各区要借助区融媒体宣传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开展普法现场宣传,同时要做好市局活动的宣传转发,并积极向市局提供媒体宣传作品、案例,市局将择优进行推广。
(五)积极开展“宪法进机关”宣传活动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利用机关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展板、学习活动室等宣传载体,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持续宣传宪法与应急管理工作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策划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活动计划和方案,同时结合各区执法工作重点,做好各市级层面活动的宣传发动,并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应急管理普法活动。
(二)加强宣传报道
各区在宣传周活动中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辟专题、专栏,面向区域各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并积极向各类媒体刊发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
(三)积极总结经验
法治宣传周活动后,各区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为长期开展好应急普法宣传活动奠定良好基础。各区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本区宣传周活动总结、过程性资料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处。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杨琳琳;联系电话:28051710;邮箱:xwxcc@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