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关于蓟州区森林火灾应急
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示的批复
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天津市蓟州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蓟州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概算的复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建设监测预警中心,包括全彩色LED屏、大屏拼控器、音频扩声系统、会议发言系统、音频处理系统等11项具体内容;二是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包括队伍扑灭火机具装备建设及队伍火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2项内容。
二、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该项目工程总投资2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99.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2.44万元,预备费25.45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780万元,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配套1187万元。
请严格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和此审批的初步设计,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项目建设。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标准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调整。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专款专用,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加强项目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
附件:蓟州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1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