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重要训词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和今年中央法治督察的重点,对标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坚持依宪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逐步迈向法治化、规范化,为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安全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法治素养。
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意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应急大讲堂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李鸿忠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市委平安天津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央依法治国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意见的通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完善制度标准,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
1.加强立法工作。完成《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依法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按时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联合市消防救援总队,完成《天津市消防条例》的报审、审议工作;在加强立法梳理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征集2022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报送2022-2023年拟完成《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组织完成《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我局《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经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征求社会和相关专家、律师意见等制度规定,确保行政决策科学规范。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3.发挥局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研究审查,参与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工作。
4.修定《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起草了《天津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决策。
5.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依法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6.完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召开2021年度行刑衔接联席会及个案协调会。
7.制定《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做好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鸿忠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研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应急管理系统对1362家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金额7052.38万元。
2.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报,集中曝光违法案件。
3.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对重大处罚案件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坚持集体讨论;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法废止4件;组织开展加强应急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发布《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教育培训。一是举办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专业知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专题讲座;二是组织收看法治督察,推进依法治国等宣传片;三是组织学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措施规定、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情况通报等。四是组织执法单位进行专题培训,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提升专业素质。
2.加大普法力度。制定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下发市应急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旁听庭审”,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用于工作指导,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年度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参加应急部等4部委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通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在局“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3.落实新安法宣传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参加局党委会,宣讲新安法;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及释义,开展专题讲座,为全系统讲解新安法;配合做好天津电视台应急之声新安法宣传访谈、新安法专题电台录音、新安法吹风会,加强向社会宣传普及新安法力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高标准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有:
一是推动“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有差距。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牢。主要是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三管三必须”方面担当作为不够;
二是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力量薄弱。干部队伍还存在结构不平衡、专业性不够强、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等方面不足。主要是街镇层面尚未设置专职执法队伍,基层第一道防线急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及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组织召开局党委会,研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
(一)召开党委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组织学习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市“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意见,研究审议我局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任务、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
(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具体措施,推进我局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做好行政应诉。按时提交行政答辩材料,严格落实局领导出庭制度,全年应诉案件1件,胜诉。
(四)做好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等等。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素养。
以上率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强化法治思维,筑牢理论根基,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
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应急管理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规化两纲要”和“十四五”法治建设要求,落实责任,持续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启动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三)加强教育培训,落实普法责任。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