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全面加强我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定于7月14日召开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专题会议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14时;
会议地点:市应急管理局1305会议室(主会场),各区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分会场)。
三、与会人员
(一)主会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魏东;
规划发展处全体人员,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调查统计处、执法总队负责同志。
(二)分会场
各区(含滨海新区功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承担安全评价机构监管职责、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工贸安全监管科(室)负责同志;我市安全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外埠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一)针对安全评价报告检查要点进行培训,主要包括安全评价的主要流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检查重点和部分问题答疑共三方面内容;
(二)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发展处处长李永建同志通报2021年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东同志讲话。
五、有关要求
(一)规划发展处负责会务保障工作。
(二)新闻宣传处负责官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宣传工作。
(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与各分会场进行视频调试和通讯保障工作。
(四)各区应急管理局安排相关负责同志提前调试视频设备,并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参会人员的防护工作。
(五)安全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外埠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联系注册地或实际办公地的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按时参加会议。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