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安排,我市将于9月18日起逐步恢复“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工作。
9月10日起,考生可在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信息,按照新的考试报名流程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区域进行约考,约考后管理系统将在考生选定的考试区域内随机分派考试点并将分派结果通知考生,考生依据通知参加考试。各培训机构要做好考生注册、约考的指导工作。
停考期间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的持证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应复审的;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到期的,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试申请。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