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天津市利维特安全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等2家安全评价机构
资质延续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检测检验价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及《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安全评价资质延续的天津市利维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材料审查、现场审查、综合审查。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行政许可原则,现将拟批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的机构名称及业务范围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在此期间内对公示的评价机构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15日前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递交书面反映材料。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联系人:赵健 电话: 28051619
2024年12月9日
附件:拟批准机构名称及业务范围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批准的业务范围 |
1 |
天津市利维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 |
2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