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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关于举报奖励领取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30 11:39


市应急局关于举报奖励领取事项的公告

2024年第批)

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现对无法联系举报人的待奖励事项进行公示(见下表),请相关举报人在此通知发布的60日内,使用举报手机号码与12350热线取得联系,逾期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序号

举报单号

举报内容

查处情况

拟奖励金额

1

SM32403210018

津南区小站镇某公司安全责任制度不完善

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罚一万五千元。

3000

2

SM32406280084

武清区城关镇某公司,出租方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罚一万三千元。

3000

3

举字〔2024〕第1410

津南区津南开发区某公司,非法储存危化品。

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罚六万元。

9000

4

举字〔2024〕第2027

津南区八里台镇某公司,无仓库巡检制度。

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罚三万五千元。

5250

5

举字〔2024〕第2612

蓟州区桑梓镇公司,焊工无证上岗

经查属实,立案处罚一万五千元。

3000

6

举字〔2024〕第2727

东丽区军粮城某公司,无证储存危化品。

经查属实,立案处罚万元。

9000

7

举字〔2024〕第2736

东丽区军粮城某公司,使用普货仓库存储危险化学品

经查属实,立案处罚万元。

9000


2024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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