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为事业编制公益二类,主要职责是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政策、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应急管理领域技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承担本市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教育培训服务;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及工矿商贸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3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为1989年2月11日及以后);
9.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发布。
五、报名、缴费与网上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核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侧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
报名时间:2月11日9:00至2月18日9:00。
网上审核时间:2月11日9:00至2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月11日9:00至2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笔试费用为90元/人,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进行改报。报考人员可进行改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2月20日9时前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不能开考的岗位,由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协助进行线下改报。改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16: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00 综合知识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3月5日9:00起,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3.公布成绩。3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按国家要求,笔试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考两科的通用性岗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满分为20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一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4.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含递补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学历认证、学位认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2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核查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不再收取费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4月12日,详细时间、具体地点以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格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在4月18日前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纳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为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或有其他最新政策要求,相关通知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805190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022-28051712
附件:2025年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5年2月8日
附件
2025年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考试科目 | 考试类别代码 | 备注 | 联系电话 |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政治 面貌 |
其他条件 | ||||||||||
1 | 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 208 | 专业技术岗 十级 | 001 | 1 | 电气工程 (0808、08580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电气类或工程类工程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 11 | 28051901 | ||
2 | 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 208 | 专业技术岗 十级 | 002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085602)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化工类或工程类工程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 11 | 28051901 | ||
3 | 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 208 | 专业技术岗 十二级 | 003 | 1 |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通信工程(085402)、软件工程(085405)、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 11 | 2805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