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天津市应急管理
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和《天津市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天津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天津市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做好2025年天津市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安全生产方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粉尘防爆、涂装作业、工贸安全等行业领域标准,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等标准。
(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减灾救灾物资与装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灾害损失评估、灾害救助等标准。
(三)综合性应急管理方面。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应急救援信息化技术等标准。
(四)满足复审条件需修订的地方标准。
(五)其他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相关标准。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聚焦《天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工作内容,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突出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等方面的标准。
(二)聚焦天津市“十项行动”,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重点,突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提升、安全韧性城市指标体系等方面的标准。
(三)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体系建设、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技术标准和公益性管理标准。
(四)聚焦产业园区、校园、医院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标准。
(五)针对当前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现实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标准来加以规范的方面。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应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对一般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产品检验方法,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2.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应与有关国家、行业技术性文件、标准相协调,具备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3. 申报项目应填写《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1)、《标准立项意见》(附件2)。
4.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应按照《天津市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好标准项目的征集、筛选和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1. 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标准立项意见》(一式一份)、拟制定地方标准的草稿(一式两份)。
2. 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寄地址:河西区崇江道安融大厦1号楼;电子邮箱:tjyjbwh@tj.gov.cn)
附件:1. 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2. 标准立项意见
3. 地方标准格式模板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刘 彤;联系电话:2805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