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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二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4-15 13:54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

第二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市委巡视六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730日,市委巡视六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视反馈的9个重点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迅速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扎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思认识,提高整改站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有关精神,深刻理解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政治属性和关于巡视整改的具体要求,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指导推动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印发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及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以党规党纪为标尺,以巡视整改为抓手,着力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谋划。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局党委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会议)和处级以上干部会,组织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落实。反馈会第二天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巡视反馈会和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巡视整改总体工作。2024年8月9日、26日,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分工,审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责任、时限和落实措施等做出具体安排,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零、措施落地、整改见效。2024年9月5日,组织召开全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进一步凝聚整改工作共识,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动员会后,局党委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限,积极推动各责任处室展开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11月26日、12月26日,又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部署整改中后期各项工作,切实向下传导责任压力。针对个别重难点问题的整改,认真研究协调,督促相关处室持续强化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加大对需持续关注、存在难度的整改事项推进力度,紧盯重难点做好收尾阶段各项整改工作的谋划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推动。组织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第一组长,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材料审核、重难点整改督导、服务保障等7个工作组,先后5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整改各项具体工作,研究各责任处室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审核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督办部分进度缓慢和重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建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整改推动机制。开展挂图作战,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意见,逐项排查制定完善整改措施,逐一明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督导推动,做到“每周一汇总,每月一报告”,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对巡视反馈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情况督导评估,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制定《市应急管理局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则要求,根据整改进度和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相关督导督办提示通知,保证了完成的时间和质效。

(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职责,亲自审定巡视整落实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相关市级部门推动整改重难点任务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严密组织起草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排查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责任处室落实重难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督促推动分管部门落实整改任务,积极开展调研和难题会诊,整合力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真正做到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措施到位、进度到位、效果到位;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巡视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主动担当、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结合应急管理岗位工作实际,全力组织和推进措施制定、责任落实和进度保证等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制定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方案,指定专人对整改措施制定、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台账梳理、效果评估等监督把关。通过领导带头抓、班子合力抓,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作格局。

(五)聚焦以巡促建,突出整改实效。局党委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重点工作推进同步发力,通过本轮巡视整改,全局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33项,整改成效显著,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有序推进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健全“一件事”全链条责任体系,突出治理和服务相结合,全市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2024年全年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11%,死亡人数减少2.89%,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对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申报获批中央补助资金;完成2024年度市级救灾物资增储,可满足12万人灾后基本生活所需,在防汛抗洪救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高起点谋划顶层设计,建成市、区、街镇三级应急指挥部体系,强化政企、部门、军地应急联动协同,将7家央企74支2500余人工程抢险力量、深之蓝等18支企业队伍纳入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重点问题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基本完成0个,长期整改3个,未完成0个;具体问题2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0个,长期整改3个,未完成0个;提出整改意见11条,已落实11条。整改期间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3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2个,基本完成0个,长期整改3个,未完成0个;明确“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基本完成0个,长期整改6个,未完成0个。共制定整改措施166条,已完成157条。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问题和将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整改意见

进一步拓展落实新安全格局和理念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市安委办作用,压实各区和相关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体系建设,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了有效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于防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基本形成“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工作格局。

1.针对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用力不够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宪兵”作用,会同市防办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研判形势、压实责任、部署任务、推动落实;针对事故易发期、防汛关键期,开展视频调度、下发工作通知,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区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灾害事故,努力维护安全稳定。二是组织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和局指挥中心、网信办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数据信息对接事宜,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应急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已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特种设备有关数据信息共享,市城市管理委的“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正在积极推进建设中,我局将及时跟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督导和协调,尽早实现燃气数据信息对接共享。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启动联合值守工作的通知》,固化重点时期消防员到岗开展联合值守工作,提高联合处置效率。编制完成《京津冀三地大震巨灾抢险救援资源协同机制》,推动京津冀大震灾害下快速响应。修订完成《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响应措施,强化灾害救助与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同频联动。四是持续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以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印发警示函等形式,研判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督促推动市城市管理委深刻吸取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化城镇燃气领域整治,加快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燃气领域本质安全水平。2023年至今,我市仅发生1起因燃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2024年3月和7月,国务院安委会第13综合检查组莅临我市两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期间检查企业单位115家,发现问题隐患413项,市安委办迅速组织各区、各相关部门立整立改,截至目前,413项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完毕。五是开展市减灾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整合,设立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制定印发《天津市洪水应对工作机制》,从防、抗、救全链条全流程9个环节规范洪水应急处置工作责任、程序,并组织开展机制讲解宣贯,切实提高全市应对洪水实战水平。制定印发《天津市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方案》,为应对地震灾害提供实操性行动模板和依据。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征求意见,正在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六是以市应急委办公室名义举办涵盖各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和各村(社区)网格长共7000余人参加的全市应急管理“固本”练兵培训。围绕灾害事故“防”与“救”的责任链条,着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关键环节开展培训讲解,引导基层一线人员树牢风险意识、树立应急思维,不断提高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的应急应对能力。七是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森林防火自觉意识,压实各方责任,提高森防共治效果。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持续提升我市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能力,开展重点防火期的森林防灭火调研推动工作,确保重点防火期森防安全。

针对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强化“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作用,持续推动视频会商调度、情况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8项工作机制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针对典型事故和突出问题,及时印发警示函、提示函。紧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动态分析研判基础性风险、季节性风险、节假日风险,组织视频调度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将防范重大风险责任措施压紧压实压到位。2024年全年共印发警示函提示函、通知通报10余份,组织视频调度会议7次。

针对联合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协同水平还需提高“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组织全市70余家单位、1200余人、300余台(套)装备,开展“砺剑-2024”森林防灭火综合应急演练,设置7个演练场、15个演练目,进一步提升了队伍反应速度和协同救援能力。

针对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还需完善“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以市应急委办公室名义组织多部门召开重点单位协调联动会议,深入对接4个指挥中心平台联动情况和强化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共享机制。与市交通运输委签订相关协议书,提高我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与天津警备区对接突发事件信息共享,持续夯实军地应急联动基础。二是每月与京、冀应急局(厅)指挥中心召开视频会商会,重点通报当月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分析研判下月安全形势,结合不同时期重点风险隐患,就应急指挥部建设、重点时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针对推动安全生产相关体系建设劲头不足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着眼“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立足本职岗位需求,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头雁”培训、执法干部实战大练兵比武竞赛、“1+16”形式带动区局执法支队开展联合执法、交流执法经验等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执法人员互学互动,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二是对局机关各处室借调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合理安排借调人员返岗,确保工作有序衔接。为保证借调干部返岗后机关处室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制定了机关干部交流计划,结合机关干部交流以及新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定岗工作,分2批有序做好了借调干部返回执法总队工作。同时,对机关处室提出借调干部需求的,从严审核、从严把握。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返岗人员业务复训实施方案》,对返岗执法人员实施复训,采用多媒体教学、集中学习方式进行理论授课,通过集中系统培训,促进返岗人员执法基础能力的快速形成。三是对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逢查必考”工作机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考题测试、现场抽问、手指口述、模拟演练等方式,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明晰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升企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履职能力。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应急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等执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管理,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制定印发《关于对全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明查暗访的通知》,采取查阅文件档案、调取案卷资料、检查着装形象、“四不两直”直奔企业现场等方式,对各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督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四是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结合危化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2024年5月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度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共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1491项。同时,督促推动各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及时研判风险,落实线上抽查巡查、报警预警信息处置反馈等机制,督促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全部录入线上系统。五是制定印发天津市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年工作方,指导企业做到基础保障到位、重点部位从严管控,要求各区应急管理局提升安全意识、紧盯重点环节、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精准执法能力,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监管效能。2024年3月印发《天津市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方案》,2024年2家钢铁、2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完成建设,已接入到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2024年5月印发《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引导企业规范中频炉使用,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全市检查170家次,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699项、重大事故隐患8项。2024年8月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遴选活动的通知》,选树标杆,示范引领全市工贸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024年完成6家二级标准化示范企业遴选工作,经现场评估,4家企业符合示范标准进入公示。六是组织召开全市工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现场会,召集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八大行业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观看了特种作业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电气焊作业、高处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强化生产安全意识,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2024年4月,组织召开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管理现场会,观看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事故、河北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发布全市事故警示提示函、通报26份,组织2次事故约谈警示会,分别对滨海新区、津南区、武清区以及市住建委开展相关约谈警示。

针对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联合管控有欠缺“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组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明确专委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及其办公室职责等,推动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特种设备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打击能力。

针对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性需进一步强化“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印发《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成立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通过案卷评查、案例公示、数据分析等形式开展执法监督。每季度通过随机抽取各执法单位上季度内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全面评查,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每季度选取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裁量得当且具有普遍示范意义的案例进行编写并予以公开展示;聚焦行政执法领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压实企业一线责任手段不足“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开拓监管思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工贸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出《工贸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标准》,供企业参考借鉴。二是聚焦提升培训考试工作质量,开展特种作业考试改革工作,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核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核查,推动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质量,通过细化软硬件要求、市三轮次核查、社会公示等措施,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由75家压减至35家,确定特种作业焊接复审培训机构12家。做好考试改革工作,彻底实现“考培分离”,取消我市25个社会化民营考试点,全面由职业院校承办我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                    

3.针对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有关要求用力不足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要求,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时感知数据接入工作,全市7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接入监测监控点位7943处,实现了企业和区域安全风险实时预警和及时处置;推动涉及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的非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油气储存企业智能化监管水平,19家大型油气存储企业特殊作业、人员定位、视频分析、雷电预警等相关数据接入率实现100%。完成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应用,共推动16家企业监测数据接入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系统接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具备自然灾害风险预警、风险研判、响应协同等功能,系统已通过初步验收,正在试运行。二是持续推动普查成果应用转化,指导滨海新区完成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形成的典型案例被国务院普查办评选为全国18个典型案例之一,完成天津市普查成果应用“十大案例”评选,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验交流互鉴。

针对推动普查数据跨部门共享力度不够“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印发《天津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历史灾害、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方案(2024年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协调数据生产部门,向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和滨海新区共享普查数据,推广普查数据在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中的共享应用。

(二)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十项行动不够精准问题和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职责任务整改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要求,在三地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联合应急处置方面持续发力,适应新时代京津冀应急管理部门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协同推进京津冀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法治建设,积极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京津冀三地联防联控和协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按照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持续打造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等“十项行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为市危化品事故专业救援等队伍申请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能力短板得到有效改善。                    

1.针对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用力不足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协商建立京津冀法治建设合作关系,2024年5月签订《京津冀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协同推进法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京津冀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建设高端专家智库。建立地方标准协同共享机制,开展依法行政轮值培训,开展应急管理联合执法普法,充分发挥三地在法治人才、法治实践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协同发展、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法治建设互促格局。组织开展京津冀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服务”活动,京津冀三地执法人员划分三个执法服务组,以联合交叉执法服务模式,深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严查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力争通过“组团式”协同并进,取得强大合力效果。二是组织开展京津冀分河系联合防汛查勘,研究蓟运河、潮白河等流域超标准洪水防范工作措施,夯实超标准洪水应对基础。组织召开2024年京津冀防汛工作座谈会,三省市分享洪水防御经验、存在问题,进一步深化合作、健全机制,共同提升京津冀协同防汛能力。三是联合开展京津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专项评估,编制专项评估工作报告,完成三地综合风险评估以及极端灾害复盘与损失模拟评估,并就建立区域灾害协调应对机制、优化区域灾害防治与发展布局等提出工作建议。2024年12月组织地震及其引发地质灾害并发山洪综合应急处置桌面推演,邀请北京市、河北省相关部门观摩,提升三地应急处置协同保障能力。组织召开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联合演练暨京津冀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强化了三地森林防灭火工作交流,并与北京市森防办、河北省森防办共同签署了《京津冀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了京津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同能力。四是立足应急实战场景需求,推动建立网络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赋能的协作联动机制,整合区域应急领域数据资源,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签署《京津冀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工作备忘录》,为京津冀数据资源共享协作提供机制保障。依托部省服务总线,为京津冀三地数据资源共享提供网络联通、数据通道技术保障。拟制《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部门探索以场景数字化为牵引的协作联动框架协议》,推动数据共享向场景数字化转变。

针对与重点部门联动对接信息沟通不够经常“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以市应急委办公室名义组织110、119、120指挥中心及卫健、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召开重点单位协调联动会议,深入对接4个指挥中心平台联动情况和强化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巩固应急、公安、消防、卫健等重点联动部门信息接报“主渠道”作用和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水平。二是拓宽应急联动渠道,2024年6月与市交通运输委签订《应急联动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书》,强化信息互动、业务交流和资源共建共享。

针对京津冀三地救灾物资共享相关机制不完善“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对现行《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11月召开京津冀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签署。对接应急管理部救灾司,协调北京市和河北省应急管理部门,在应急管理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中开辟京津冀三地物资查询功能,实现三地物资数据共享。

2.针对贯彻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职责任务不到位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发展助力“十项行动”的工作措施》,聚焦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发展,提出规范执法、细致普法、信用修复、处罚公示、处罚证明、“线上”办证、救援预案、叫应机制等8条措施,持续营造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组织滨海新区石化队、海油队等市级专业救援队报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为石化队、海油队2支危化事故救援队伍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文件精神,会同市财政局先拨付石化队、海油队两支队伍应急演练补助资金2154万元(总金额4815万,陆续拨付),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处置能力。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十项行动”职责任务,配合起草《天津市石化化工行业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积极研提意见建议,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滨海新区和南港工业区加快推进一体化管理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南港工业区(含一体化管理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复核工作。

针对街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不足“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组织指导滨海新区研究、申报并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为滨海新区区级和5个功能区、21个街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采购抗洪抢险、水域救援、森林火灾扑救、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等应急救援装备5类2556台(套)。

(三)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关工作不到位问题和正确认识着力抓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整改意见

深入学习悟透《行政处罚法》精神,研究抓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切实纠正行政执法政绩观偏差问题,避免以罚代管、以量为绩。对符合条件的首违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免罚,对企业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切实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巡视以来我市应急管理执法部门实施企业包容免罚22件,精准执法和企业守法经营良性互动格局初步显现。                 

1.针对未能科学摆布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者关系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制定《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业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对列入《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既体现执法力度、又体现执法温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制定《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条款的指导意见》,对企业实施包容审慎执法。2024年8月召开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工作会议暨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期推动会,面向市应急局各执法处室、执法总队及各区应急局法制科室、执法支队宣讲包容审慎执法。二是组织危化品监管人员、全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共500余人开展教育培训,邀请中化协专家、执法总队一线执法干部和典型企业代表授课,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剖析危化品事故案例,并抽取部分参训人员进行现场考试,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水平和安全意识。三是围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机械行业涉金属铸造、涉氨制冷,组织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先后共1000余人开展10期现场培训会,通过案例分析、事故警示教育等形式,详细解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天津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四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其分类体系、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的思想意识,统一执法尺度,确保过罚相当,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以罚代管,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画好发展和安全同心圆。

针对参与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人员的范围不够全面“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科学把握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2024年6月修订印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定》,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促进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对16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体讨论。

针对服务企业的思想意识不够浓“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提升服务意识,增强对处罚企业的执法服务,向企业发放《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指导指南及有关注意事项操作手册》,明确信用信息修复的相关文件要求、申请修复的操作步骤、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方面,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向企业详细介绍信用修复方法。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明白纸”,并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强化帮扶指导,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已向企业发放《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指导指南及有关注意事项操作手册》184份。

针对执法人员对免罚清单内容的理解掌握不够透彻“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内容,准确把握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并能立即整改的违规违法行为等相关要求,实施容错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修订完善《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总队内部监督的重点内容,发挥支队内审员职责作用,严格落实免罚清单要求。

(四)关于推动应急管理改革不够深入问题和统筹谋划持续推动应急管理改革整改意见

结合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救援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提高治理效能,构建新安全格局,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机制更加系统顺畅。                 

1.针对统筹谋划不足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安委会工作机制,按照我市机构改革和近期各部门领导调整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完成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委员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市安委会成员由2023年的51家增至53家。修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先后4次向16个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印发通知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沟通、反复协调,现已全部达成一致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质量,市应急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支撑基层安全监管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清单》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技术服务清单》,从教育培训、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危险作业等重点环节入手,突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精准性。三是深入研究安全评价机构监管规律,督促指导安全评价机构提升业务能力,更好发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市安全评价机构业务培训会议,在执法检查中开展法规宣贯。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制定印发《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规范了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明确65个成员单位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职责,有效压实各方面责任。五是进一步提升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指挥能力,制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运行机制,立足优化防汛应急指挥体系,固化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指挥调度经验,编制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运行机制,明确不同等级应急响应期间组成人员、上岗位置、主要任务等内容,强化应急指挥、信息互通、资源调度、行动协调,健全权威高效、扁平科学的指挥体系,进一步保障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形成协同防汛应急的整体合力。六是推动灾害事故关口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做好预警叫应工作,制定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获取灾害事故信息和启动预警叫应机制的工作规范(试行)》,聚焦我市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敏感的一般及以上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市气象部门有关气象预警信息,以及其省市或国外发生的重大及以上或敏感的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从市应急管理局局内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各区各级应急责任人及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开展预警叫应,强化警示警醒。截至2024年12月底,针对气象预警信息启动叫应405次,针对我市发生的敏感突发事件及国内外灾害事故启动叫应24次,进一步压实了各区各单位防范应对措施,不断提升我市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水平。

针对抗震救灾指挥运行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进一步健全“全灾种、大应急”抗震救灾指挥运行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及其引发地质灾害并发山洪综合应急处置桌面推演,模拟地震、山洪、地质灾害等多灾叠加场景,以震后应急处置流程为主线,按照时间顺序全链条、全要素演练应急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各环节流程、要点,系统检验地震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磨合市区两级指挥协调、信息收集获取、通信联络保障、部门地区协同、军地专群联合机制,提升我市应对大震巨灾、“三断”等极端情况的综合指挥和联合处置能力。

针对航空应急救援工作谋划不够“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围绕有效提升我市航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创新工作思路,上报《关于申请调派国家森林消防直升机靠前驻防的请示》,成功取得国家消防救援局从大庆航空支队调派1架直-8型直升机来我市靠前驻防。主要承担林区巡护、吊桶灭火、索降灭火、空投空运、火场急救、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以及其他临时性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等任务。二是制定印发《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直升机驻防天津任务飞行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飞行准备、组织实施、相关保障等程序流程,为高质高效、安全有序落实驻防期间任务飞行工作奠定基础。

2.针对推动内设机构职责改革用力不够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厘清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推动局机关职能高效有序运转,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结合本处室职责履行情况,就部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等事项进行梳理,并从有利于提升履职效能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反馈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了梳理汇总、分析研究。二是经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建议,研究调整了局机关部分内设机构职责,下一步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对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责进行细化调整,解决机关内设机构职责交叉、运行不畅等问题。

针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性不够强“举一反”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依据国家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整合设立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同时,做好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运行机制建设工作。

3.针对推进行政执法相关改革不扎实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牵头起草《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为主要路径,坚持“大安全”理念,全面聚焦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全方位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夯实我市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一张图一张网”要求,将移动执法系统、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系统、危化品监测预警系统等数据汇聚至数据中台,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清洗、关联和整合,破除信息孤岛,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库,形成企业基本画像。根据滨海新区应急局关于执法数据回流的申请,已通过市局服务总线实施执法数据回流滨海新区应急局。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干部的考核,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了2024年1至4季度干部考核工作,从规范执法、主动履职、业务学习、制度落实等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考评,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配备,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已招聘专职技术检查员17名,配备到相关执法业务处室和执法总队工作2024年第二批招聘工作已完成,2025年4月新招聘的7名专职技术检查员到岗工作。五是定期举办“应急管理执法大讲堂”,围绕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业务工作开展培训,开展2024年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练兵培训,通过系统培训使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干部进一步筑牢了思想政治信仰,强化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升了执法能力。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全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邀请中化协专家、执法总队一线执法干部和典型企业代表授课,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剖析危化品事故案例,并抽取部分参训人员进行现场考试,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水平和安全意识。六是落实精准执法要求,将应急管理部《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所列明的执法检查事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将作业安全管理和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学历资质准入在执法系统中列为执法检查必查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中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针对认定规范性文件有时还不够精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条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避免出现不合理规定,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针对执法隐患数据分析能力不足“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汇总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应急管理执法系统等隐患相关数据,整合形成事故表、风险表等六个主题表,基于主题表设计了历史统计和突发事件触发的数据分析策略,并形成分析成果。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和提高治理效能,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意见

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履行,督促有关部门压实行业监管职责,守牢安全底线,推动企业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点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1.针对企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还偶有多发势头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针对在建工程、消防等事故易发领域,印发提示函,督促住建、消防等部门严格责任措施落实。2024年全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共发生各类亡人事故472起,死亡495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0.40%。二是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警示函》《关于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提示函》,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组对武清区、宝坻区共计4家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三是针对事故多发的属地、领域进行点对点提醒,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抓彻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组织召开生产安全事故约谈会,通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特点,对事故多发和同比上升的区进行“面对面”提醒,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印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十起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典型事故案例通报,编制安全生产警示案例集,配合录制《“三违”行为的代价》警示宣传片,曝光典型问题,以案说法、以案促安,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

针对危化工贸重点监管企业仍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各区各企业聚焦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以“打卡子”等带“病”运行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896家企业自查自改各类隐患问题328项,各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开展全覆盖检查,消除各类隐患问题679项,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结合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的特点,组织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了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累计检查企业2585家次;排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6356项,重大事故隐患66项,均已整改完毕约谈企业22家。三是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全市累计检查企业938家,共发现事故隐患820项,均已整改完毕,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2.针对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化解不够到位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积极协调市数据局、市数据发展中心、政务云华为云厂商,对我局政务云部署应用系统数据库审计和日志审计安全组件申请和部署配置,提高数据库和服务器网络安全防护,防止发生网络安全问题。

针对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局党委网络安全相关实施细则等要求,组织全市应急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班,邀请天津互联网应急中心网络安全专家以“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屏障”为题进行专题授课,提升全市应急系统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

3.针对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学习纳入支部党建任务清单,组织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理论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二是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2024年组织各党支部开展2次网络意识形态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各支部网络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情况、网络阵地建设情况、网络舆情发现及舆论引导情况、党员干部用网情况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等情况。

针对网络安全培训不够深入“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网络素养。2024年7月,邀请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倪明胜教授围绕“自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及风险防范”作专题辅导。8月组织召开应急管理系统骨干网评员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委网信办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网评员队伍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10月举办应急系统专题脱产培训班,邀请市委网信办领导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多轮次、系统性的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及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每月参加市委网信办组织的月例会,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与其他委办局进行舆情案例分享,近期我市舆情风险研判等内容交流学习,共同研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发展,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理论水平,提高舆情应对与处置能力。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问题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整改意见

坚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内设部门和执法总队等直属单位在行政执法、采购管理、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权力寻租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廉洁风险。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  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增强。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4年4月28日召开局党委第11次(扩大)会议,研究审定了2024年度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两个清单”,持续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见效。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备案制度,按时上传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平台,主动接受监督。每月定期盘点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上传市纪委监管平台,截2024年12月18日局党委领导班子任务启动率、完成率均为100%。三是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要求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2023年12月29日召开局党委第39次(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报告。2024年7月31日局党委召开第22次(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对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要求。2024年12月12日局党委召开第35次(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部署工作。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定不够严格“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定,督促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健全完善任务落实台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任务均已完成。

2.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班子其他成员每半年向局党委书记报告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023年12月、2024年6月和2024年12月,班子成员均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书记报告了半年、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书记进行了认真审阅把关。二是局党委书记10月28日对分管处室(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3名局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机关纪委派员参加,全程做好了记录。

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还有差距“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党委书记强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先后主持召开15次党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关于管党治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局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要工作。

3.针对“一岗双责压得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压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2021年12月巡视以来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被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普遍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深化教育管理,督促改正到位。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特点,班子成员为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讲1次专题纪律党课,持续深化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针对“一岗双责”精准落实还有差距“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年度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做到严于律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具体要求,切实提升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总结2024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作为述职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个人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在局内网进行了公示。三是在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四是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党建工作检查,及时向班子成员反馈其分管处室(单位)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由班子成员督促抓好整改。班子成员2024年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五是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班子成员结合2025年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安排,认真梳理制定了个人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两个清单”,按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4.针对权力运行相关制约机制完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起草制定《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初稿)》,指定1名副处长分管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由1名增加到2名。对负责采购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着力加强廉政教育,坚决守住廉政底线。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邀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对处室主要负责人和采购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将对局增发国债、专项资金等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纳入《2024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经2024年局党委第6次会议审议批准。开展局重大项目跟踪审计,2024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共对47个项目的招投标采购需求开展书面审查。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需求编写等重点内容,开展一对一审计业务咨询。三是聚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监管中的短板弱项,持续加强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强对招标采购、建设质量、资金支付、阶段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督促指导项目建设。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听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支付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四是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推动各处室(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会,指导各处室(单位)绘制工作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重要岗位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截目前,按要求经分管领导审示后,各处室(单位)绘制工作流程图96份、排查廉政风险点217个,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共251人排查廉政风险点733个,并制定防控措施。五是对执法总队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在同一科室任职时间较长的10名执法干部进行岗位交流,有效规避廉政风险。对执法总队5名执法支队支队长进行交流轮岗。同时,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针对内部经责审计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完善《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并已经2024年局党委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针对增发国债项目谋划推动经验较少“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印发《关于成立天津市应急局增发国债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工作原则、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机构设置及相应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我局承建的天津市应急管理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等多个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七)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和扎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整改意见

按照“五个抓好”重要要求,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统筹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利用好职级晋升制度,营造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专业人才短缺、应急管理业务能力不足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            

1.针对统筹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足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通过局内部挖潜或者外部调任等方式,选优配强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一把手”,积极与区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从区级部门引进1名专业技术干部。同时指导应研院加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和专技岗竞聘力度,补充中层力量,加强人员储备和人才培养。二是在招聘工作中侧重招聘具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拟为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招聘1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要求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为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化工、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进一步补充专业技术力量。三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拓展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经营业务,挖掘企业需求,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和教育培训等业务积极承接《天津市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志》编纂服务项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以及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社会化技术服务,为天津大无缝彩涂板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晟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城市服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津鼎恒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多家单位提供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体系搭建等技术服务;积极开展培训业务,进一步扩大应研院社会影响,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培训、食品集团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渤化集团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天铁集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烟花爆竹零售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能力提升等各类培训班共11个班期,培训人数达1654人次。通过以上工作,切实促使应研院的经营状况有了一定的好转,在扭转困难局面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应研院未来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针对干部队伍培养使用还有不足“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干部岗位锻炼和交流轮岗,推动干部开阔思路、拓宽视野,增强解决各类复杂问题的能力,成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多面手。2024年3月,安排执法总队1名副总队长交流到局机关工作,并对1名副处长进行岗位交流。2024年6月,组织对执法总队22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2024年10月,组织对局机关13名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素质能力。2024年以来,先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共组织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13次、“应急人讲应急事”5次,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经与市地震局积极沟通协调,我局选派1名干部到市地震局进行为期2个月的学习锻炼。下一步,与相关业务部门协调沟通,继续做好干部双向学习交流工作。

针对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容错纠错、干部能上能下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

2.针对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还有欠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加强集体领导,规范会议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2024年10月28日第31次党委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了重温学习,增强集体领导意识,进一步把握规定要求。注重加强与各处室的日常沟通,提醒各单位参加的重要会议、承办的重大工作及时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二是熟练掌握局党委会议事范围、原则和程序,对《市应急管理局服务保障“十项行动”工作意见》、轻微免罚清单等法规文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并提交党委会审议。同时对《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送审稿)》《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计划》等重要议题,严格按程序提交了局党委会审议研究。

针对党委会议事决策质量还需提高“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委议事规则,议深议透“三重一大”事项,提升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局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1次,党委委员参会人数均严格落实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硬性规定。针对增发国债项目投入资金多、建设周期长的实际,局党委第2次会议研究成立增发国债项目领导小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召开党委会暨增发国债项目领导小组会议21次,加强了对项目的审查把关。党委会还对经费预决算、审计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了研究把关。

3.针对推动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工作需要和职数空缺,拟定处级干部调整方案,及时启动干部选拔工作。2024年组织开展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5批次。同时,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为统筹谋划2025年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奠定基础。通过平时考核、日常发现、谈话了解等方式,深入考察了解干部,进一步充盈优秀年轻干部“蓄水池”。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2024年提拔2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处长,明确2名优秀年轻的副处长主持处室工作,交流1名年轻副处级领导干部到机关任职。二是围绕“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选拔任用的处级领导干部认可度、职级晋升工作存在哪些不足”等问题,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听取有关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着力加强各层级干部交流锻炼,切实提升干部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形成良好干部梯次。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对事务中心、处置中心4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交流轮岗。研究拟定局机关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计划,进一步做好干部常态化交流。四是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干部培训。举办“2024年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练兵培训班”3期,举办2024年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头雁”练兵培训2期。借力市委党校优质资源,组织2人参加“年轻公务员培训示范班”、4人参加“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2人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组织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走进天津长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监督,督促推动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建立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台账并确定监督联系人,机关纪委书记和3名纪委委员作为直属单位14名正副科级年轻领导干部监督联系人,通过工作交流、谈心谈话、日常观察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召开“清廉相伴年轻有为”科级年轻领导干部廉政座谈会。

针对干部队伍中长期建设重视不够“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强化对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和管理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前,对2名新录用公务员开展一次政治理论水平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向本人反馈,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践的目的。安排局机关新接收4名军队转业干部到执法总队进行为期2个月的实践锻炼;将执法总队2023年新录用1名人员安排到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锻炼培养。二是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组织选拔局机关处长7名、副处长4名,明确2名同志主持机关处室工作;执法总队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共选拔配备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明确执法总队3名同志主持科室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

4.针对选人用人职责发挥还有待提高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处室干部认真学习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相关制度规定的理解把握,合理统筹安排职级晋升工作,组织晋升了1名二级巡视员;组织开展了2批15名处级干部职级晋升。同时,按照2024年初研究制定的科级职级晋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5批52名科级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二是建立局机关及执法总队职级职数使用工作台账,并结合领导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及时对工作台账进行更新,定期进行分析研判,适时提出干部选拔工作建议。

针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效应不明显“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分批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形成梯次合理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效应。二是严密制定处级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在研究动态人选时,注重分析研判干部的担当作为、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并在考察工作中,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2024年以来,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晋升的15名处级职级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

(八)关于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还有差距问题和扎实推进巡视审计整改落实整改意见

党委及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四个融入”、落实“三级递进”整改要求,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突出具体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严把整改标准,敢于动真碰硬,深挖问题根源,持续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力助推了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1.针对整改任务还未见底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围绕2021年12月巡视指出的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未配齐问题未完成整改,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经历、专业来源、年龄结构等进行梳理分析,结合职数空缺情况,为谋划配备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做好准备。加强事务中心班子力量、优化班子结构,2024年6月从事务中心内部选拔1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积极与区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从区级部门引进1名专业技术干部。二是围绕2021年12月巡视、专项和经责审计指出的违规为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偿提供办公用房等5个问题未完成整改,迅速整改违规无偿提供办公用房问题,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新址搬迁相关事宜,并报经局党委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严格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编制人员核定各类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已搬迁至新办公地点。2023年2月专项审计指出的潮白新河治理工程等减灾项目未实施、我市部分地下综合管廊不符合建设标准、中石化小淀加油站拆迁缓慢影响北辰东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和附属工程进度、应急装备领域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等专项审计问题,责任单位分别为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辰区、西青区和滨海新区,为推动问题整改,我局发挥市减灾委统筹协调作用,牵头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压紧压实各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整改闭环销号机制,联合市审计局召开专项审计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强力督导,持续跟进各单位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整改难题,目前上述审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实现整改闭环。

针对优秀干部储备相对不足“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把考察识别干部放在日常,通过开展干部无任用考察和列席下级党组织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多维度、多角度了解干部的“显绩”和“潜绩”,及时将优秀干部掘出来。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2024年上半年,明确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主持机关处室工作,3名同志主持执法总队执法支队工作。

2.针对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围绕上轮巡视反馈执法总队干部长期借调机关问题整改不到位,及时研究制定机关干部交流计划,分批有序做好借调干部返回执法总队工作,按照借调干部返岗工作计划,已分2批有序组织全部借调干部返回执法总队工作。同时对再提出借调干部需求的,从严审核、从严把握。二是围绕上轮巡视反馈内部审计监督有缺失问题整改不到位,及时调整内审计划,并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报上级部门备案,配合市审计局完成王通海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与2021年预算决算审计整改工作,结合我局整改情况及实际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等6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审计报告中的普遍性问题,邀请审计专家为各处室开展审计业务培训。

针对内部审计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科学规范制定印发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合理安排3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任职期间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以及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等;规范统筹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加强财政资金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项目管理,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全过程监督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各处室、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3.针对整改问责还不够严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围绕上轮巡视指出安全生产执法未做到“铁面铁规”等问题未进行追责,及时督导上轮巡视指出问题涉及到的原整改责任单位执法总队和应急处置中心,进一步核实情况,区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严肃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加强监督,在上轮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机关党办、执法总队和应急处置中心主要负责人问责的基础上,指导执法总队和应急处置中心按程序对3名具体责任人员实施了问责,其中针对上轮对有关企业执法偏松偏软问题,执法总队2名相关办案执法人员,执法处罚过程中未做到“铁面铁规”,对上述2名执法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给予警示谈话处理;针对上轮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关问题,应急处置中心支部一名党员长期请假,经常缺席支部集体组织生活,经应急处置中心支部研究,对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给予批评教育合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

针对扎实推进巡视审计整改还需持续下功夫“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紧盯重点问题的整改,从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敢于刀刃向内,从严问责,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此轮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协作,先后召开6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及5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九)关于派驻纪检机构发挥监督职责还不够深入问题和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推动净化政治生态整改意见

增强日常的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监督,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加强项目管控,强化跟进监督,防控廉政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提醒,并督促整改到位。与党委定期会商,将问题和苗头解决在日常,进一步形成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合力。           

1.针对日常监督未形成闭环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及我市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紧盯政府采购中的关键环节,督促局党委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深入监督市应急管理局重点项目工作,加强对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重点项目安排的监督管理,有效制约权力滥用和权力失控,防控重点项目安排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服务保障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开展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规定》《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重点项目安排等相关制度规定,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在重点项目安排中组织签订“三书”的工作办法》。二是进一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围绕项目建设人员管理、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向项目建设处室制发《工作提示》。三是组织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处室召开联席会议,指出存在问题,共同研定措施。与应急管理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对巡视整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局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扛牢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进位、靠前站位,提高标准,严格把关,以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抓好整改落实。四是经与督查工作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座谈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市应急局督查工作处围绕审计项目、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制定了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因市审计局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对市应急局开展了王通海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与2021年预算决算审计,审计范围已接近全覆盖,为避免重复审计,经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经市审计局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处同意,于2022年5月变更了2022年内审计划,撤销了原计划中的审计项目。

针对增发国债等项目监督还需加强“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积极对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并到两个局相关处室了解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经费审计等相关要求,并邀请市审计局4名干部为担负项目建设的局领导和相关处室干部讲解项目建设应把握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召开项目建设推动会,建立项目建设人员库,派员参加市政采中心招标现场项目招标监督工作,督促督查工作处做好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二是为更好地做好增发国债项目建设工作,严格防范“工程腐败”,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召开由有关局领导、各工程项目建设负责人、经办人员等30余人参加的项目建设集体谈话会,持续深化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思想和强化警示教育,并组织与会人员签订项目建设承诺书,确保各项目工程建设高效廉洁推进,按时保质完成,督促局机关纪委组织做好“三书”签订工作。

(十)关于仅向主要负责同志反馈的问题

自收到市委巡视六组向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反馈的巡视意见以来,该同志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紧抓责任落实,切实沉下身子加强调研,亲自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亲自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协调推进,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

经梳理,向主要负责同志反馈的问题,全部涵盖在向局党委反馈的问题范围内,在集中整改的六个月期限内,上述反馈的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巡视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期间,我局共收到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3项,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回头看”等工作,及时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并区分责任、明确时限、提出要求。相关责任局领导亲自督导,责任处室扎实推进整改,3项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针对“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立行立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的通知》,召开专项整改整治工作部署会,组织各相关处室(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目前三个党员活动室均已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健全管理规定,各类刊物已更新,物品摆放有序,设置符合要求。二是以党员活动室为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以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主要内容的先进文化教育和宣传,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使党员活动室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阵地。

2.针对“疏解工作人员心理压力”立行立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开展问卷调查。为确保干部心理疏导措施更为科学合理有效,政治部面向全局干部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听取意见,对心理压力等级、心理压力来源以及疏解心理压力的建议进行全面了解。共收集调查问卷184份,汇总压力来源18项,主要涉及工作责任大、值班值守任务重、照顾家庭时间少、自身能力不足、节假日检查多等方面;工作建议23项,主要涉及值班值守、年休假、交流轮岗、容错纠错、慰问关怀、团建活动等方面。二是注重心理引导。把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心理教程列入应急管理大讲堂年度计划,聘请心理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授课,传授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做好干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聘请专业心理医生或心理咨询师定期坐诊,为干部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缓解心理压力。三是加强帮扶关怀。注重困难党员干部关心关爱。对生活困难党员开展摸底摸查,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有计划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在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时,按标准进行慰问,让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让干部工作安心、舒心。四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提拔任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危难关头豁得出的干部,着力鼓励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为干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激励环境,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承担任务及人员配备情况的分析研究,根据岗位需求和干部个人能力,科学合理安排干部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及时掌握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干部调整心理状态,解决存在的思想问题。

3.针对“改进个别部门工作作风”立行立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特点,特别是整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责职能实际,组织文秘机要收办件同志进一步认真学习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2020年9月我局下发《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内容,严格按照各处室单位职责研判初拟意见,呈请局领导审阅后流转。二是强化作风纪律。教育引导个别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将专业专注、精益求精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努力做出精品、做到极致、做到最好。着力构建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正确看待“重、苦、杂、难”的岗位特点,发扬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职责任务。三是针对部分来件综合性强、涉我局工作不清晰的情况,建立办前研判、件后追溯、争议会商机制。在前期充分与来件单位就来件目的、任务、要求进行沟通的基础上,提前与承办处室沟通说明,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明确承担主要工作的处室主办,及时流转会办处室,并跟踪办理情况,保证工作实效。对经局领导批示,处室仍有异议的,商请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相关处室就职责职能、业务范畴进行会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局上下六个月的共同努力,市应急管理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要求、对标“四个融合”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工作结合还不够深入,在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相结合方面,加强融合、一体推进的深度和广度还有欠缺。二是研究创新的力度还不够,针对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仅靠我局自身难以解决的重难点整改事项和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协调力度还不够,创新招法不多。三是落实长效整改要求还不够到位,着眼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整改用劲用力不够,个别问题整改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具体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深度结合还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一)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目前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抓好巡视整改仍需持续用力。我们将继续加强履责,督导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深入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质量,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综合施策,多措并举,7月底前高标准完成12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把制度机制建设贯穿其中,层层递进、由表及里,着力破解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做到正本清源、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坚持统筹结合,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成果。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效。要坚持把深化整改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按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明确的时间节点,紧紧抓住不松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政治整改,不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从严从实履行整改责任,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加强对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充分用好整改成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改革发展创新,以扎扎实实的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应急管理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051759;电子邮箱:jgdwbgs@tj.gov.cn。

                          中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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