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应急管理装备孵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加快装备产品向应急管理领域转化应用,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创新发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应急管理装备孵化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5〕168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应急管理装备孵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2025年度应急管理急需技术装备需求(以下简称需求,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需求认领单位,组织需求研提单位与需求认领单位共同孵化一批科技含量足、创新水平高、性能指标优、应用前景好的“高精特专”装备以及效率较高、价格低廉、先进适用的“小快轻智”装备,推动成熟产品或工程样机等装备产品通过适用性改进、场景化改造等方式提升实战能力,实现向应急管理领域快速转化应用。
二、工作安排
(一)需求认领。各需求认领单位认真研究需求,根据自身装备产品水平及研制能力,确定认领的需求,登录“应急装备之家”网站(https://eeh.emerinfo.cn)应急管理装备孵化工作专栏(以下简称孵化专栏),填写孵化需求认领书(见附件2),并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线提交。需求认领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不限制需求认领单位的规模、资质、资产等,不支持联合认领。需求认领单位持有的相关技术装备应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二)初审结队。需求研提单位通过孵化专栏查看需求认领情况,对需求认领材料进行初审和评估,并与意向需求认领单位充分沟通后,组建由需求研提单位牵头、需求认领单位主体负责的联合孵化团队,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编制孵化项目任务申报书(见附件3),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通过孵化专栏在线提交。非需求研提单位如有组队意愿,可在线提交组队申请,经同意授权后开展孵化工作。需求认领单位及需求研提单位针对同一需求不可重复组建联合孵化团队。
(三)审核推荐。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本市孵化项目申报进行核对、评审,经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后,出具推荐意见。经整理汇总后将孵化项目推荐意见和推荐名单上报应急管理部科信司。
(四)复核验收。根据《通知》精神,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将对申报的孵化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孵化项目名单,并组织对孵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1.2025年应急管理急需技术装备需求汇总表
2.应急管理装备孵化需求认领书
3.应急管理装备孵化项目任务申报书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2805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