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参加第六届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从法治层面助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提升全民安全防范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应急管理类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法律援助法、工会法等法律。
(三)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应急管理类行政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
具体法律法规文件名录在竞赛答题平台发布。
三、竞赛形式及时间
活动分热身赛、正式赛、总决赛,其中热身赛和正式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一)热身赛。7月21日至31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部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二)正式赛。8月1日至20日,每人每天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三)总决赛。10月中旬,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按照所在赛区正式赛总成绩分别取前10名组成20支代表队赋分晋级总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赋分规则另行通知)。晋级总决赛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各组织一支4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从正式赛答题人员中选择。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力争取得好成绩。市应急管理局将在竞赛活动结束后,对成绩前三位的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二)按照竞赛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实际,通过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主题讲座、专家现场咨询、普法成果展示、典型案例宣讲等多种方式,同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主题活动。
(三)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竞赛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请积极投递稿件(稿件接收电子邮箱:xwxcc@tj.gov.cn;新闻宣传联系人:任鹏,电话:28051705),将择优在宣传平台发布。
(四)认真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硬性动员等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现象发生,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五)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于7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政策法规处(zcfgc@tj.gov.cn)。
附件:1.竞赛答题平台
2.联络员联系表
2025年7月1日
(联系人:郭玫;联系电话:28051616)
附件1
附件2
联络员联系表
单位:
联络员姓名 |
所在科室/处室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