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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解除针对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津汛办发〔2025〕14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03 14:13

市防办关于解除针对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

滨海新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防指

鉴于目前影响我市及上游地区的降雨过程基本结束,潮白新河等河道上游来水已经减少,我市境内河道水位明显回落且水势平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202583(星期日)14时起,解除针对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极端强降雨多发频发,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持预案、队伍、物资热备,随时做好抢险处突准备,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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