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8日下午至夜间,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中心城区及北辰区、东丽区、武清区、宁河区、滨海新区中北部有大雨(25~50毫米),静海区、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南部有大到暴雨(40~70毫米)、个别点大暴雨(100~150毫米),蓟州区、宝坻区有中雨(15~25毫米)。海河流域8日至9日,大部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中南部大到暴雨(50~80毫米),局地大暴雨(100~150毫米,个别点200毫米以上),大清河、海河干流、子牙河部分地区大到暴雨(35~70毫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0时30分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本次强降雨过程对流性明显、极端性强,局地雨强大,并伴有雷暴大风,受前期降雨影响,我市土壤含水量饱和度高,大清河、中亭河等部分河道仍处于较高水位运行,易诱发河道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请市防指成员、各工作组组长和各区防指分管负责同志立即上岗到位,超前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提级防范应对,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公网、专网、卫星电话等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汛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预置队伍物资,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加强涉水危险区域周边人员管控,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各项工作。市区分部要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农村分部要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化旅游、商务、国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各区要做好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危陋房屋、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蓟州区防指要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人员避险安置等各项工作,同时还要做好正在进行抢险任务的施工人员和设备转移避险工作。各区各单位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视情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向市防办报送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