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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津汛办发〔2025〕18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08 10:48


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8日下午至夜间,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中心城区及北辰区、东丽区、武清区、宁河区、滨海新区中北部有大雨(2550毫米),静海区、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南部有大到暴雨(4070毫米)、个别点大暴雨(100150毫米),蓟州区、宝坻区有中雨(1525毫米)。海河流域8日至9日,大部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中南部大到暴雨(5080毫米),局地大暴雨(100150毫米,个别点200毫米以上),大清河、海河干流、子牙河部分地区大到暴雨(3570毫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588(星期1030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本次强降雨过程对流性明显、极端性强,局地雨强大,并伴有雷暴大风,受前期降雨影响,我市土壤含水量饱和度高,大清河、中亭河等部分河道仍处于较高水位运行,易诱发河道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请市防指成员、各工作组组长和各区防指分管负责同志立即上岗到位,超前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提级防范应对,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公网、专网、卫星电话等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预置队伍物资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加强涉水危险区域周边人员管控,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各项工作。市区分部要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化旅游、商务、国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各区要做好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危陋房屋、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蓟州区防指要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人员避险安置等各项工作同时还要做好正在进行抢险任务的施工人员和设备转移避险工作。各区各单位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视情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向市防办报送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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