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12日白天至夜间,中北部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个别点暴雨(50~8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30~60毫米;中心城区及南部有雷阵雨(3~8毫米)。海河流域中北部有阵雨或雷阵雨,平均降雨量20~40毫米,局地50~80毫米,个别点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雨量40~70毫米;大清河、北三河面雨量15~30毫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我市及上游地区降雨情况、我市部分河道仍在行洪,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13时,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本次强降雨过程对流性明显,局地性、极端性强,与前期降雨落区高度重叠。受前期降雨影响,我市土壤含水量饱和度高,大清河、中亭河、潮白新河等部分河道仍在行洪,易诱发河道洪水、城市内涝,蓟州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增大,防汛形势严峻。
请市防指成员、各工作组组长和各区防指分管负责同志立即上岗到位,超前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叫应”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汛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预置队伍物资,及时采取封控、疏导等安全管控措施,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各项工作。市区分部要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农村分部要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旅、商务、国动、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和各区要做好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危陋房屋、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蓟州区防指要进一步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提前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做到应转尽转,严防擅返;提前组织抢险施工人员和设备撤离避险。行洪河道沿线各区要加强河道沿线人员管控,及时劝离垂钓、游泳以及其他禁止的水上活动人员,确保人身安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做好自我防护;视情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向市防办报送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