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zf
logo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市防办关于调整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为部分区域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津汛办发〔2025〕26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22 12:18

市防办关于调整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为部分区域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目前,我市及上游地区本次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受前期强降雨影响,我市境内大清河河道仍保持较高水位运行。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2025822日(星期五)1130分起,将全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针对静海区、西青区的大清河沿线部分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其他区解除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鉴于当前我市仍处于汛期,近期极端强降雨多发频发,永定河、青静黄排水渠水位呈上涨趋势,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请武清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持续抓好河道巡堤查险和沿岸人员管控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继续保持防汛高度戒备状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直达基层一线预警“叫应”机制和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保持预案、队伍、物资热备,随时做好抢险处突准备,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2025822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