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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津汛办发〔2025〕27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26 16:27


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826日夜间多云转阴有雷阵雨,27日有大到暴雨,全市平均降雨量30~70毫米(中心城区40~60毫米),中北部局地超过10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30~60毫米海河流域中北部(永定河、大清河、北三河等地)大到暴雨(40~80毫米)局地大暴雨120~180毫米)个别点200毫米以上。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我市及上游地区雨情、水情、洪情、汛情等情况,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5826(星期1630启动市防级应急响应。

请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立即组织专业骨干到市应急指挥部上岗,参加联合值守工作。气象海洋组、水情组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滚动测报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雨水情信息。调度组要做好本市主要行洪河道调度运行工作。抢险组要根据汛情组织防汛抢险救援队伍,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通讯组要组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物资组要做好调运防汛物资工作。保卫组要组织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路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交通运输组要筹划集结防汛抢险救灾行动所需运输车辆。市防指市区分部、农村分部要分别组织做好中心城区排水和涉农区农田排沥工作。蓟州区防指要组织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工作,并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其他各工作组和各区要按照预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城乡排水准备与保障工作。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向市防办报送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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