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关于解除针对西青区静海区
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组成单位,水务集团,西青区、静海区防指:
目前大清河上游来水已经明显减少,我市境内河道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且水势平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1时起,解除针对西青区、静海区大清河沿线部分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鉴于我市仍处于汛期,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持预案、队伍、物资热备,随时做好抢险处突准备,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