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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加强漫水道桥风险管控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1-27 16:53


市防办关于加强漫水道桥风险管控的通知

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铁路办事处,各区防指:

进一步固化海河“25·7”区域性大洪水成功应对工作经验,切实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漫水道桥风险管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紧盯风险隐患。去年汛期上游来水,境内泃河、永定河、子牙新河、青静黄等行洪排涝河道水位上涨,沿线多座漫水道桥由于桥梁高度偏低、桥墩间距窄等问题,阻水严重,严重威胁河道行洪和过往群众生命安全。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复盘总结去年洪水应对经验教训,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风险意识、隐患意识,加强顶层设计,将漫水道桥改造纳入规划治理,并与防洪排涝、交通规划做好衔接,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严防漫水道桥风险。

严把重建标准,提升防洪能力。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会同有关区要针对近年来行洪河道漫水道桥阻水影响行洪安全的问题,开展漫水道桥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防洪标准,因地适宜采取适当抬高桥梁高度加宽桥墩间距、更换可拆卸式桥面护栏等相关符合设计规定的方式最大程度降低行洪阻水影响,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压实管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各区要会同水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等部门要全面摸排辖区内漫水道桥底数,逐一落实漫水道桥“巡查预警、交通管控、物理隔离三个责任人、联系方式,压实责任链条,遇汛情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汛期,督促巡查预警责任人加密行洪期间河道巡查频次,发现水位上涨威胁漫水道桥通行时,要及时向本级防办和“交通管控、物理隔离”责任人通报预警信息;交通管控责任人收到预警后,要做好现场交通疏导、群众劝离工作,严防人员车辆涉水通行;物理隔离责任人备齐隔离设施,配合交通管控责任人第一时间封闭危险道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各区要会同水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等部门落实“巡查值守、物理隔离、交通管控”责任人,认真填写“漫水道桥防汛责任人统计表”,请市级有关部门审核指导,并2月10日前通过“应急管理一张图-防汛专题文件传输模块”反馈至市防办。

    附件:漫水道桥防汛责任人统计表

    联系人:刘广顺  83850015

            李卓航  28051875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漫水道桥防汛责任人统计表

名称

所在区

所跨河流

产权管理单位

巡查值守责任人

物理隔离责任人

交通管控责任人

所属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所属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所属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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