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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制机制 规范指挥程序 市防指出台防汛抗旱工作规则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4-15 17:5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体系职能作用,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部门联动,提高应急能力,全面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工作,近日,市防指出台防汛抗旱工作规则。

一是突出多部门协同防汛。将市防指3个分部和12个工作组承担日常工作的全市各部门负责同志纳入市防办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推动防汛日常工作,形成全员防汛合力。二是突出“防”“救”紧密结合。明确监测预警、防洪调度等日常“防”的工作,由水务、气象、自然资源等专业部门负责;队伍物资调动、抢险救援行动等应急“救”的工作,由应急部门牵头,实现“防”与“救”的责任链条无缝衔接。三是突出实化检查推动。规范防汛检查形式、程序,明确检查对象、任务、时间、频次,狠抓问题整改手段,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抓手。四是突出信息汇聚共享。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雨情、水情、潮情等数据接入市防办,实现信息全方位共享,分门别类明确各部门信息报送内容、频次,形成信息反馈长效机制。五是突出战斗力合成。防汛关键时期,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公安交管、城管、消防等部门防汛一线力量整合资源、联合值守,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权威高效的防汛指挥救援体系。六是突出跟踪问效考核。市防指对全市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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