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铁腕治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市应急局制定了《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打击“两虚假”“两出借”“两变更”“两控制”等问题,实现“两个全覆盖”,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工作目标,全面清理整顿安全评价市场。《方案》要求,专项整治于2021年5月至12月开展,围绕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3个层面,精准设置26项重点内容,分为6个阶段实施。
《方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深化整治目标,重点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在应急部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两变更”“两控制”检查要点。二是明确工作原则,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从严治理”“坚持分级负责”五项工作原则。三是细化问题清单,安全评价机构自查清单由应急部方案规定的11项增加至15项。四是统筹开展工作,专项整治与全市安全评价机构分级评定相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分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五是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示各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检查数据和处罚情况。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四铁”“六必”工作作风,全面梳理行业现状,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制定完善整改措施,优化监管制度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