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我市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安全评价机构落实服务主体责任,按照《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近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全市安全评价机构业务培训会,我市安全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等,近100人参加培训。
会议传达了市领导关于专项整治的指示精神和应急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相关要求,通报了我市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重要举措。本次培训立足发现和解决隐患,讲解了前期检查中资质条件保持、内部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和信息公开方面等四类问题,以及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警示约谈情况。开展了《安全评价报告过程控制》《安全评价机构内部管理要求及机构分级评定标准解读》《安评系列导则修订相关情况》三门课程的授课。
会议强调,安全评价机构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的技术支撑,应着力做好以下三点: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与责任观,把对应急管理和安全评价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新境界、新水平;二是提高业务水平,科学地分析企业的安全状况,准确地评价企业的危险程度和安全管理现状;三是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意识,强化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真正担当起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