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02次常务会议精神,市应急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及时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聚焦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监管的主责主业,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隐患,认真研判分析行业领域风险,把苗头性问题和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二是严格落实周调度制度。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市应急局每周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工作视频调度会,统筹推动各区应急局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加强企业信息库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天津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依托应急管理执法平台,指导责任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企业设立情况的掌握、上报,及时将企业信息录入应急管理执法平台;四是扩大重点检查企业范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增加年度重点检查企业数量,严格落实“四铁”“六必”要求,通过明查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有序推进监督检查计划按时完成。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盯住不放,坚决让监管执法“长牙”“带电”,切实担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环境的政治责任。